关于开展中国卫生人才培养项目2023-2024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8-25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629

各有关单位:


  中国卫生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我中心设立的公益人才培养项目,涵盖医院管理、护理管理、专科发展等多个领域。2018年起,项目开展护理研究工作,旨在为护理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总结推广护理管理实践经验,促进护理队伍能力建设,助力护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我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2023-2024年度重点课题计划立项课题数为3个。


  选题1:基于纵向资源整合的一体化管理、全流程闭环的护理服务体系构建。


  研究内容:研究如何统筹利用区域内护理资源,完善整体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参与,实现资源统筹利用、管理同质推进、信息联通共享,打造链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外居家照护一体的“分级协同全链条服务模式”,构建区域内一体化院外护理服务体系。


  选题2:居家护理服务开展模式研究。


  研究目标:以失能半失能老人居家护理服务模式为重点,对国内居家护理服务需求情况、队伍情况、服务模式及管理情况等进行系统梳理,并立足于当前现状对我国居家护理服务模式提出建议。


  选题3:“无陪护”病房成本效益研究。


  研究目标:对全国或区域内“无陪护”病房的开展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二、研究周期和经费


  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12个月,每个课题拟资助的研究经费为人民币15万元,产出成果为课题研究报告和政策摘要。


  三、申报条件


  1.研究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研究应遵循一定的理论框架,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结合工作实践或已有研究基础,开展应用型研究,提出优化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的相关建议。


  2.申报资格。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各类医疗机构、研究机构或高校。课题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对研究所涉及的领域有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的研究成果,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主持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按照《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改变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二)申报单位应对研究涉及的领域有一定的实践管理经验或较充分的前期研究准备。


  (三)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公立医院联合申报课题。


  (四)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特就2023-2024年度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选题,并且不能同时申报中国卫生人才培养项目2023-2024年度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通知另行发放);


  2.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中国卫生人才培养项目下2个课题的研究工作。


  五、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6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申报者登录护理研究项目评审系统(http://59.108.91.247:8081/hlps/home.jsp),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评审: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立项。